
肇指公10號
按照綏化市統一安排部署,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發揮群防群控作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肇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決定,在肇東市域范圍內對舉報不執行有關管控規定行為的群眾予以獎勵,F公告如下:
一、舉報獎勵范圍
(一)城鄉居民 2021 年 1 月 23日上午8:00以后,未參加第二輪全員核酸檢測的;
(二)在疫情防控期間,集中和居家隔離人員拒不執行隔離觀察等管控措施,或私自逃避隔離觀察的;
(三)在疫情防控期間,聚會、聚餐、賭博、違規操辦紅白喜事等聚集活動的;
(四)從中高風險地區返肇人員未報告、未隔離的。
二、舉報方式通過電話方式進行舉報,舉報人應如實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況,以及被舉報人姓名、居住地址等詳細情況。舉報電話:110;
三、舉報獎勵及處理辦法
(一)凡舉報內容經核查屬實的,一次性獎勵 3000 元。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第一舉報人。
(二)被舉報并查實未參加第二輪全員核酸檢測的城鄉居民將進行強制核酸檢測并進行隔離,所有費用自理,如核酸檢測陽性,嚴格追究法律責任;拒不執行隔離觀察等管控措施,或私自逃避隔離觀察的,將強制集中隔離,費用自理;聚會、聚餐、賭博、違規操辦紅白喜事等集聚活動的,依法依規嚴格處理;從中高風險地區返肇人員未報告、未隔離的,將強制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費用自理,對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肇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