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明2019年清明節期間紀律要求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市直各部門:
清明節將至,為進一步嚴肅紀律,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嚴防節日期間“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引導崇廉尚儉、文明祭祀的社會新風,確保過一個風清氣正的清明節,現就節日期間有關紀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強化意識,嚴格遵守紀律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強化紀律意識,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做到“十個嚴禁”: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或利用職權向相關單位和服務對象借用車輛,進行私人掃墓、祭祀、游玩、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在城鎮街道等公共場所焚燒冥紙,組織或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祀掃墓的黨員領導干部提供餐飲住宿等接待安排;嚴禁參與各種高檔消費、聚餐、娛樂、健身等活動;嚴禁借祭掃之機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款物;嚴禁在祭掃中鋪張浪費,搞吹拉彈唱以及追求低級趣味的行為;嚴禁以祭奠等名義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嚴禁酒后駕車;嚴禁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值班值宿期間飲酒,空崗、漏崗。
二、強化責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把抓好清明節期間的有關紀律要求同全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提升政治站位,采取多種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鐘、提要求,層層傳導壓力,嚴防節日期間違紀問題發生。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發揮“頭雁效應”,加強對黨員干部職工的廉潔自律教育,督促黨員干部樹立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費觀和人情觀,尚儉戒奢,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帶動廣大黨員干部清廉過節。各級黨員干部要帶頭移風易俗,摒棄陋習、文明祭掃,做文明新風的引領者。要以清明緬懷先烈為契機,繼承優秀傳統文化,弘揚家庭美德,以良好的家風促進干部作風轉變,促進黨風政風轉變。
三、強化監督,嚴肅監督執紀問責。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拓寬發現問題線索渠道,對“四風”問題線索、重要輿情,第一時間組織核查處置,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緊盯“四風”新動向,有針對性地查處隱形變異問題,通過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等方式傳導監督壓力。監督檢查中要注重方式方法,不影響部門和基層的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層工作負擔,嚴防隨意執紀執法、層層加碼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發生。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發生嚴重“四風”問題的部門和單位,堅決嚴肅問責,為節日風清氣正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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