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東法院執行干警成功異地執結一起大標的金額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順利將拍賣的被執行人房屋交付申請執行人,維護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
該案是由蘇某華申清執行顧某福、周某秋、劉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標的額達650萬元,于2019年3月分到執行法官劉偉光辦理。由于該案標的較大,涉案人員較多,案情較復雜,劉法官對本案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系,及時進行溝通,了解案情。經查,被執行人顧某福采取變換身份方式,在河北省秦皇島市生活并購置兩處房產,經查證屬實后兩處房產被依法查封。執行中,劉法官在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文書后,被執行人顧某拒不配合執行,并多次語言威脅執行干警,我院決定依法對其財產強制執行。
雖遠必克,雖難必執。這是肇東法院執行干警的決心。雖然被執行財產遠在千里外的秦皇島市,但劉法官仍然克服各種困難對顧某兩處房產提起拍賣。當第一處房產被成功網拍成交后,因房子老舊,且被租賃他人,經過承辦法官耐心細致工作,順利將房屋交付購買人。然而,成功之路并非總是坦途。在執行第二處房屋時,因無人競買流拍后申請執行人同意接收該房屋,但顧某稱其房屋已賣給案外人吳某,房屋歸吳某所有。后吳某提出異議,經審查被依法駁回。劉法官找到案外人吳某溝通情況、釋法明理,并勸其配合法院交出房屋,吳某稱“我買房時是毛坯房,我花了70余萬進行裝修,讓我倒出房子可以,但是我要把我花錢的地方都砸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7月2日,劉法官第二次帶隊南下,頂著三十余度高溫多次與被執行人、案外人溝通,經過了三天的不懈努力,安撫住了情緒激動的被執行人顧某和案外人吳某,最終成功將房屋完整交付給申請執行人,使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實在是太感謝劉法官了,感謝咱們肇東法院,我已經打了三年官司,今天終于有了圓滿結果!”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結,是肇東法院貫徹規范化、人性化執行理念的一個縮影。強制執行措施雖然是破解執行難的重要手段,但并不適用于所有案件。即使在強制執行中,巧用執行方法、耐心說服溝通,使被執行人能夠主動配合執行,真正做到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