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鹽業管理站、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聯合開展了為期10天的鹽業市場專項檢查。
這次檢查重點對全市各大超市、批發部、食雜店、飯店、幼兒園、食品加工企業等重點銷售食鹽和食品加工等用鹽單位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食鹽是否從正規有生產和批發資質的企業購進、是否有相應合法購進食鹽票據及質檢報告,以及是否存在將工業鹽、外包裝無標識的鹽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鹽產品充作食鹽銷售的情況。
此次檢查主要結合新食鹽專營辦法相關規定,對食鹽經營單位及個人進行鹽法宣傳。食鹽國家繼續實行專營政策,食鹽一定到有食鹽定點生產和批發資質的單位購進,食鹽經營者到沒有批發資質單位購進食鹽及沒有批發食鹽資質單位進行批發食鹽業務,都屬于違法行為,將受到鹽業主管部門嚴厲處罰。
此次檢查分為兩組,共出動車輛30余輛次,人員70余人次,檢查食鹽銷售和用鹽單位1000余家,發現違規用鹽及銷售食鹽單位17家,查扣違規銷售食鹽600余公斤。